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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第2期)在三明开班

来源:福建省佛教协会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分享到:

 

 

继福建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第1期)在福州旗山万佛寺圆满举办之后,福建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第2期)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在三明市清流县灵台山翠峰寺顺利开班,来自三明、龙岩地区的89名僧尼参加培训。

 

省民宗厅宗教一处相关人员,三明市民宗局副局长邓日杨,清流县委常委彭平刚,清流县民宗局局长卢源成,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世起法师、副秘书长陈海平,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龙岩市佛教协会会长林振西,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三明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明性法师,三明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清流县佛教协会会长、灵台山翠峰寺住持满明法师等出席开班式。明性法师主持开班式。

 

☼ 培训班开班式

 

全体学员将在今明两天时间内,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宗教事务条例解读》《传统佛教在现代》《佛教中国化》《省佛协日常办事流程》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

 

☼ 世起法师代表省佛教协会致开班词

 

世起法师代表省佛教协会致开班词,他指出,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的规定,以及中央关于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每位佛教教职人员5年内必须轮训1次”的要求,我会积极举办全省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工作,有效引导全省佛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凝聚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共识,共同为服务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力量。

 

☼ 清流县委常委彭平刚出席开班式

 

☼ 清流县民宗局局长卢源成致辞

 

清流县民宗局局长卢源成出席开班式并致辞,他提出,开展佛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是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依法管理宗教的工作需要,也更是提高全省佛教界自身综合素质和培养佛教界优秀人才的有效途径,具有重要意义。

 

☼ 明性法师主持开班式

 

☼ 培训班开班式现场

 

 ☼ 合影

 

来源丨福建省佛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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