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佛教协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稳定及文明进香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佛教协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佛教协会(筹):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根据省民族宗教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各地区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稳定及文明进香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冬春季历来是我省火灾高发期,各市、区、县佛教协会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以身作则的同时,以各种方式督促区域内寺院,进一步提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踩踏及食品安全等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尽职尽责,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必须坚持安全问题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管的制度。
二、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省内许多佛教场所作为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在节日期间面临大规模来访的信众人流,应作为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的重点。各市、区、县佛教协会应在节前节后对各地佛教场所,尤其是人流集中的名胜古迹进行认真的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确保无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指导各场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信教群众节日安全。防患于未然,杜绝火灾、踩踏、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三、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市、区、县佛教协会所在会址及辖区内所有寺庵在节日期间必须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联络畅通,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
四、要进一步做好文明进香工作
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游客、香客的身心健康,保持寺院的清净庄严,进一步巩固“文明进香·合理放生·建设生态文明寺院”活动成果,请各地区佛协指导所在地区活动场所,按照“文明、安全、环保”的要求引导广大游客、香客在寺院敬香礼佛,并在指定的区域烧燃,尽量做到不燃或少燃。
特此通知!